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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教学信息反馈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 2016年11月30 00:00:00 来源: 本站编辑 作者: 管理员
学生教学信息反馈实施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教学信息的及时反馈,进一步完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促进教学质量稳定提高,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特设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和教学信息站。
第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主要从事教学第一线信息的收集、反馈,为学院的教学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教学信息站是学院提高教学质量和加强教学管理、锻炼学生工作能力的平台。
二、组织管理
第四条 每个班各设立1名学生教学信息员,由学生自荐和班主任推荐相结合。学生教学信息员名单确定后,由各系将名单汇总报教务处。
第五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一年,可连任,每学年聘任一次,毕业时自动解聘。
第六条 教务处代表学院颁发《成都市技师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聘书,并备案。
第七条 教务处在各系设教学信息站,由教务处指定信息站站长、副站长各1名,负责各系教学信息的收集、汇总及信息员的日常联系。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负责教学信息站的日常管理。
三、教学信息管理
第八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周将反馈信息以《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附件一)书面形式报教学信息站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指定的电子邮箱。特殊情况下,信息员可直接将情况反映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第九条 各教学信息站每两周将《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汇总表》(附件二)上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第十条 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将收集到的教学信息及时汇总、整理,对重要教学信息在一天内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和领导,有关部门和领导必须在两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对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给予合理的解释。
第十一条 各相关职能部门在了解到学生教学信息员反映的教学信息后,应及时分析、处理、调整、完善信息员所反映的相关工作,将处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第十二条 教务处质量管理科通过教学信息站将各职能部门的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各班学生教学信息员,各班信息员在收到处理意见后必须及时地通过班会等形式反馈给全班同学。
第十三条 每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生离校之前,对毕业班级学生单独进行一次教学信息的收集与调查,以全面了解毕业生对学院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教学信息站负责人和凡接触反馈信息的人员应对提供的教学信息及学生负保密责任。
第十五条 教务处设立专门的教学建议信箱和网上信箱,广泛收集教
师和学生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
四、学生教学信息员
第十六条 聘任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主动性,能秉公办事。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3、团结协作精神强,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敢说真话,敢于代表同学反映意见。
4、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第十七条 工作职责
1、及时反映教学过程出现的问题,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学生对教学过程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课程设计、考试等)的意见和建议。
2、及时反映教学场所出现的问题(含图书馆、教室、实验室、实训场所等),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各级部门(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
3、反映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存在的学风问题(到课率、学习纪律、作业完成情况、自学风气等)。
4、认真填报《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附件一),并上报到教学信息站, 所有学生信息员都应向教务处《教务教学工作动态》提供稿件。
5、协助教务处和学院完成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教师职业道德评定等工作。
第十八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
1、学生教学信息员视为学生干部,可根据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加分。
2、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信息员由教务处授予“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称号,发放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定主要依据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教学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例会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和积极性、以及年度综合考评等方面进行评选。
3、对任期内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学生教学信息员由相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不履行职责或违反有关规定者予以撤换和解聘。
第十九条 例会
1、各教学信息站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教学信息员例会。
2、例会主要内容包括:通报上月信息员教学信息反馈情况及处理意见,对表现优秀的学生教学信息员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认真的学生教学信息员提出批评;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对重点问题和特殊情况进行强调等。
3、每次例会必须做好详尽的会议记录,对于通过例会等方式通知和布置的任务,若未完成的,由信息员本人承担责任。
4、教务处质量科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信息员座谈会,对教学信息员和信息站的工作进行探讨、总结,对相关信息汇总后进行处理。在下次座谈会上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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