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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 2016年11月30 00:00:00     来源: 本站编辑    作者: 管理员   

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实施办法(试行)

教学信息收集、反馈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及时地了解学院教学管理系统运行状态的有效途径。为及时准确了解学院教学情况,有效监督教学各环节,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根据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的原则

1、教学信息反馈应遵循及时、准确、客观、公正、有效的原则。

2、以职业能力培养为导向,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内容体现包含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过程、培养质量全过程。

3、实施院系两级教学信息收集和反馈,反馈主体包含学生、企业、教师、管理部门等各方面,确保信息全面、客观。

二、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办法

(一)学生日常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

1、信息收集主体: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系部教务科、教师

2、信息收集内容:

1)学生对学院、系部、教师等教学工作的评价、意见、建议。

2)学生对专业、课程学习、掌握情况。

3)其他意见、建议。

3、信息收集与反馈方式

学生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体现学生、教师、教学管理部门、教学专家组(教学督导)四方独立采集,分别由学生信息工作站、教师、教学管理部门、教学督导室组织实施。

1)学生信息工作站

按教学系组建教学信息工作站,按教学班级设置教学信息员,每周收集教学信息,教学质量管理科分析、处理有价值的教学信息反馈系部,并跟踪整改情况,系部负责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并反馈教务处。

具体办法由教务处制定。

2)教师

教师在教学活动中通过教学观察、学习考核、师生交流、意见调查等各种方式了解和掌握教学效果、学生学习需求等各种学生教学信息,积极探讨和实施教学改革、教学调整,提高教学质量。

系部通过教师评学活动,了解学生教学信息,反馈班主任、学生,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3)教学督导室

院系二级教学督导员通过听评课活动了解学生教学信息,及时反馈任课教师、系部、督导组、督导办公室。

4)教学管理部门

教务处、系部通过教学巡查、学生座谈会、家长会、教师评学等形式收集、反馈学生教学信息,逐级反馈落实教学整改。

(二)教师教学信息收集、反馈

1、信息收集部门:教务处、督导办公室、系部

2、信息收集内容:

1)教师对学院、系部、教学督导、教研等教学管理工作的评价、意见、建议。

2)教师对专业与课程建设等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

3)其他意见、建议。

3、信息收集与反馈方式

1)通过教研活动、教师座谈会、教学调查调研等方式收集教师对教学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逐级反馈落实教学整改。

2)通过院系二级日常教学巡查、定期及专项教学检查、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教学督导工作、教学事故认定与通报等方式收集教师教学质量信息,反馈教师落实教学整改。

(三)教学管理信息收集与反馈

1、信息收集部门:教务处、教学系部、教学督导办公室

2、信息收集与反馈方式

1)教务处收集学院领导、院文明督查办、教学督导员等对教学检查的信息,反馈系部落实整改。

2)院系两级教学管理部门通过日常教学巡查、定期及专项教学检查、教学运行管理、教学研究成效、教学安全与设施设备管理、教学经费使用与管理等教学管理活动,及时收集教学管理信息,通报反馈并落实教学管理整改。

3)实施学院处室与教学系部的双向教学目标考核,及时掌握、反馈教学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落实教学管理整改。

4)通过座谈会、意见征求等各种调查调研活动,了解教学专家(教学督导等)、教学系部、教师、学生对各级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需要学院解决的重大教学问题或需要教务处协调解决的教学问题等,及时反馈整改相关教学管理问题。

(四)顶岗实习及毕业生信息收集与反馈

1、信息收集部门:招就处、系部

2、信息收集内容:

1)学生对所在企业和岗位对职业能力培养与需求的调查。

2)学生对学院教学、就业、学生管理等工作的满意度、意见建议等。

3)学生对顶岗实习与就业企业和岗位的满意度、评价。

4)其他意见、建议。

3、信息收集与反馈方式

1)招就处根据学院建设与发展需求,制定信息收集与评价表(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协同)。

2)通过网络、纸质、走访、座谈等方式,收集顶岗实习学生和毕业生相关信息。

3)分类统计相关数据、信息,通报学院相关部门。

4)各部门分析相关数据、信息提出相关改进措施。

5)系部应积极主动地开展相关专业建设的满意度、意见、建议等专项调查活动,采取措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五)人才培养质量信息收集与反馈

1、信息收集部门:招就处、教务处、系部

2、信息收集内容:

1)教务处统筹、收集、汇总、分析人才培养质量主要监控数据和资料,实施对系部总体人才培养质量的监控与评价,并不断充实质量监控点。根据需要对专业实施人才培养质量的专项信息收集和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监控点为:

学院监控信息:课程及格率、成考通过率、毕业率、双证率等。

学生信息:顶岗实习学生和毕业生评价(满意率等)信息。

企业及社会评价:企业评价(满意率等)、社会评价(校企合作、企业助学、竞赛等)等

2)招就处负责统筹、收集、汇总、分析顶岗实习及企业对系部总体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并根据需要对专业实施人才培养质量的专项信息收集和评价。

3)系部根据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监控总体要求、系部专业建设要求,全面实施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信息收集和评价(包含职业能力标准与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人才培养质量综合评价等信息)。系部相关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信息资料报教务处审批、核定,作为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的补充依据。

四、教学反馈信息的处理

1、教务处负责学院教学反馈信息的汇总、统计、核实和处理;各教学系部负责本部门教学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和处理。

2、教务处定期汇总、反馈专项教学信息,并每月对常规教学检查信息反馈情况进行汇总、反馈,并将总体情况报分管院长审定后以简报或通报形式予以公布。存在严重问题或者问题较多的院(系、部)要及时检查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3、对严重教学问题教务处启动教学情况调查,协同人事处进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